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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气象灾害,主要有干旱、干热风、寒潮、雪灾、低温冻害、霜冻、大风、风沙、暴雨、洪水和冰雹等。这些灾害不仅直接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而且间接地引起植物病虫、生物疫病、交通事故等灾害,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一大制约因素。据不完全统计,一般年份新疆因自然灾害(不包括生产建设兵团和国营农牧场),农田受灾面积为400~600万亩,因灾少收粮食约1.5亿公斤,房屋倒塌约1.7万间,受灾人口l30~150万,占新疆人口的l0%以上,大小牲畜死亡200万头(只)左右,林木损失约40万立方米,经济损失在8.35亿元以上,占整个农业收入的11%。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气象灾害占60%~70%。
在上述诸多气象灾害中,干旱灾害最为突出,因其时间长,范围广,对农作物,特别是粮食作物以及牧草、林木的危害最大,最严重。其他灾害有的是单独出现,有的是相伴出现,季节性强,局部发生,对工业、交通运输和农牧业生产危害严重。对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造成重大危害的多数气象灾害是大气本身周期变化规律造成的,但在近代,人类经济活动的扩大,如滥开草场和垦荒,大面积或过度砍伐森林,城市人口增多,工业发展排烟量增加等也加剧了这些灾害的发生和频数。这种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在量变过程中不易被人们发现,一旦觉察,危害已十分严重。
新疆是中国最大的干旱、半干旱区。大面积持续性干旱是发展新疆农牧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最大威胁。
新疆降水量的年际变化及河流水量季节性变化都很大,致使干旱灾害时有发生。新疆的干旱,平原较山区频繁,南疆、东疆较北疆严重、频繁,其中,以冬、春两季的持续干旱较突出,尤以4~6月的干旱最为严重。根据干旱标准,195l~1990年,新疆共发生l04次较大干旱,累计4005万亩农田和2.53亿亩草场受灾。全疆常受干旱威胁的重点抗旱县有28个。
新疆是中国重干热风受灾区之一。干热风给小麦的正常灌浆和成熟带来不利的影响,轻度危害的小麦年减产5%~10%,重度危害的小麦年减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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