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母是一种常用药,在我国有悠久的用药历史,早在汉代的《神农本草经》中就有记载。
贝母具有润肺、化痰、清火、镇咳、止喘、除燥的效用。因来源和产地不同,商品主要有浙贝母、川贝母、平贝母和伊贝母4大类。
新疆的贝母作为药材开发利用也有较长的历史。解放前就远销关内各省区,有古城子贝母之称。解放后,新疆贝母资源更加广泛地用于临床。在1959年出版的《中药志》中,已将新疆贝母列入正品,称“西贝母”。国家药典(1977年版)正式把新疆贝母列入,称“伊贝母”。根据调查采到的标本鉴定,新疆共有9种贝母:新疆贝母、伊贝母、黄花贝母、戈壁贝母、塔城贝母、裕民贝母、托里贝母、乌恰贝母和小花贝母等亦同时入药使用。
贝母是早春植物。3月下旬至4月中旬出苗,6月中旬成熟,6月下旬至七月上旬枯萎。生育期只有90天。
新疆贝母有较强的抗寒性,在气温-30℃~-33℃的严寒下越冬,早春化冻出土以后地温在2℃~4℃时抽茎,在春季遇到霜或者下雪天气,均可正常生长。贝母具有夏天休眠的特性,喜湿润耐寒冷,怕高温酷暑。6月底幼苗开始枯萎,当气温达到28℃以上,鳞茎土层为10-l5厘米,温度达到20℃以上时,贝母已完成一个生育过程,地上部分开始枯萎,地下鳞茎进入夏季休眠,停止生长。贝母鳞茎生长较为特殊,既不是鳞片数目的增加,也不是在原鳞茎的基础上长大,而是鳞茎的年年更新。由于贝母的生物学特性独特,因此能在较寒冷的山区生长繁衍后代。
新疆位于欧亚大陆中心,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境内有三座山系环绕,形成许多寒冷湿润的小气候,为贝母提供了生存条件。贝母在新疆境内分布很广,北从阿尔泰山经天山到帕米尔高原均有分布。在这广袤的大地上,因环境截然不同,虽然同是一个属的植物,而分布差异很大:一类是属于平原荒漠类型的植物,如戈壁贝母;一类是属于山地草原类型的贝母,如新疆贝母、塔城贝母、托里贝母、乌恰贝母、伊贝母和小花贝母等。山地生长的贝母,土壤多为山地粟钙土和山地黑钙土,有机质含量一般在10%以上,土层厚,质地松软,结构良好。
根据调查统计,全疆野生贝母蕴藏量为1225.79吨。这些资源不断地被挖掘利用,几十年来不仅供应本区,还大量支援兄弟各省区,以弥补市场紧缺和供需矛盾,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并为国家换回大量外汇。
近十多年,由于贝母销售不畅,采挖野生贝的数量大大减少。经过十多年的封山育药,休养生息,贝母的产量有回升趋势,为今后开发利用打下了物质基础。